[单选题]

陈六系八间房村村民,经与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3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种植果树。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陈六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2000元,并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合同订立后,当地人民政府还向陈六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年后,由于果树开始收获,村委会中有人提议,应该将该30亩地收回,由村里经营。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陈六对该土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

B.若陈六欲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取得八间房村村委会的同意

C.虽然承包期未到,但是八间房村村委会只要支付部分补偿就有权收回承包地

D.陈六有权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上的果树设定抵押

参考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