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请人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作出修改
B.申请人在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作出修改
C.申请人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申请文件而又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应当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答复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仍然超范围的,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
D.专利局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